《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》2015年 第2期 | 蔡鑫 曹威 铁道警察学院 河南郑州450000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401120
摘 要: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出现有基层干部自身素质不高、法律观念淡薄或者心理失衡等主观原因,也有农村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及监督制约缺失等客观原因。该类案件的侦查面临主体、客体难以准确界定,公检办案不便协调等问题。鉴于该类犯罪的特殊性,在侦查过程中应采取拓宽案件渠道、积极开展初查、充分利用侦查协作、加强预防工作等对策,实现对该类犯罪的有效地打击。
【分 类】 【政治、法律】 > 法律 > 法学各部门 > 刑事侦查学(犯罪对策学、犯罪侦查学)
【关键词】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 职务犯罪 犯罪原因 犯罪预防 侦查对策
【出 处】 《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》2015年 第2期 15-20页 共6页
【收 录】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